银行卡仅限持卡人本人使用,不得出租转借中国人民银行《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》第五章第二十八条规定“个人申领银行卡,应当向发卡银行提供公安部门规定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,经发卡银行审查合格后,为其开立记名账户,银行卡及其账户只限经发卡银行批准的持卡人本人使用,不得出租和转借。”《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支付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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